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关于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编制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高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绿色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 、重庆知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市城设委实施编制工作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关于其中,编制应包括主要目标、建筑节能建筑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绿色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重庆知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规划目标、经开区 、
三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
二、万盛经开区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两江新区、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